国人普遍认为,治病就是吃药、打针、动手术。在医疗体制改革之际,中医点穴疗法因其不吃药、不打针、不动手术就能治病而有助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从而实现产业化。但中医点穴疗法一旦与非法行医相联系,就需要寻找其产业化的法律出路。
治病的常识究竟是什么
通过吃药、打针、动手术治病,好像已经成为当今中国社会治病的常识。但这只是西医的常识,不是医学的常识。试想中国在引进西医之前,我们的祖先是怎么治病的?
明末清初,来华的传教士把基督教带到中国的同时,也带来了西方医药学。1835年,伯驾在广州创办近代中国第一所教会医院。如果以西医医院落户中国作为西医正式进入中国的标志,西医在中国只有100多年的历史,而有5000年历史的中国,绝大多数时间不靠西医治病。但自西医在中国普及之始,中医便面临着生死考验。
中医生死问题的争辩有100多年的历史,比长江三峡工程70年的争辩史还长。期间中国有两届政府提出过“消灭中医”:1914年北洋政府把中医开除出教育系统;1929年,南京政府通过“废止旧医案”。1980年3月,卫生部召开了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总结了30年来的经验教训,明确提出了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三支力量都要大力发展、长期并存的方针。
近年来,中医的生死之辩转入学术界。吕嘉戈出版了《挽救中医——中医遭遇的制度陷阱和资本阴谋》一书,指出中医是中华民族健康祛病之本,也是中国文化的瑰宝和脊梁。对中医实现“现代化、科学化、国际化”,是美国洛克菲勒财团在1927年策划的旨在消灭中医,进而以美国的西医实现垄断中国医药行业的一个资本阴谋,即打着“现代化”的旗号,行消灭中医之实。也有国人抛出《中医是最大的伪科学》。2006年4月,张功耀在《医学与哲学》杂志上发表《告别中医中药》。王澄主张《全世界的主流医学就是现代医学,只有中国有两个医学》。一些人发出《促使中医中药退出国家医疗体制签名的公告》,要求中医在5年内全面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2006年10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这样的签名行为,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对现实生活里中医药所发挥的重要作用的无知与抹煞,卫生部将坚决反对这样的言论和做法”。
中医的生死之辩实际上是中医和西医治病优劣的争辩。西医在诊断、防疫、手术和急救方面有优势,而在西医感到棘手的某些常见病、危重病和疑难病,采用中医方法治疗,多有良好的疗效。中医是一种经验医学,但缺乏定量分析和实验,而西医是一种实验医学,但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理论体系完全不同的中西医学,其实没有绝对的优劣高下之分,双方都各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但又都不是尽善尽美的,都需要总结、改革和发展。
中医的生死之辩也是治病常识的争辩。治病的常识应当是人类治病的目的,即不管中医还是西医,以最低的医疗费用,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对身体的副作用最小。
点穴疗法因符合治病的常识而呼唤产业化
点穴疗法源于中国的武术攻防之道,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医生用手指点穴结合按压、掐、揉、叩打、拍打等手法,以治疗疾病的一种医疗方法。临床实践证明点穴疗法可治疗内、妇、儿、外、五官等各种病症。与所有的中医疗法一样,点穴疗法在预防疾病方面有显著成效。不吃药、不打针、不动手术就能治病和防病,从西医思维看来很神奇,但点穴疗法的原理很简单,就是激发和调动病人的自我痊愈能力达到治病目的。
广州中医药大学的林超雄与其师妹李桂萍,师承山东指医点穴医师贾立惠和湖北指针点穴医师姚旭堂(曾任张作霖的保镖),创立了“李林点穴疗法”。林超雄从事点穴临床、教学、科研工作三十余载,编写点穴专著《点穴疗法》、《指针疗法》等,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50多次,撰写学术论文40余篇,国内外传媒报道70余次,弟子遍布50多个国家。“李林点穴疗法”在治疗各种痛症、瘫痪症、内妇儿科等奇难杂症方面,往往取得奇效。点穴疗法还有一些不同的流派,但都具有简便、经济、疗效快等特点。
不吃药、不打针、不动手术的点穴疗法,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显然是一种比较另类的独特疗法。知道点穴疗法的人不多,多数病人是在西医和中药无法治疗其病痛的时候,在已经花费了不菲医疗费的情况下,打听到有一种点穴疗法,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才接受点穴疗法治疗。因此,点穴医师治疗的大多是西医和中药治不了的疑难杂症,即使这样,点穴疗法往往有意想不到的神奇疗效。在接受点穴治疗的时候,点穴医师会要求病人将之前在别处看病所开的药或针停下来。如果病人不走弯路,一开始就用点穴疗法治疗,应该痛苦更少、费用更小、疗效更好且没有副作用。由此看来,表面上另类的点穴疗法,实际上比其他治病方法更能达到最低的医疗费用、最好的治疗效果,对身体的副作用最小的人类治病目的,更符合治病的常识。
由于不吃药、不打针、不动手术,点穴疗法的医疗费用小,疗效快,没有副作用,简便易学,只要对治病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在短期内经培训学会,比上医学院简单得多。在看病难、看病贵的今天,按说点穴疗法有普及的价值,有产业化的广阔前景。
点穴疗法产业化在国外已有成功的例子。智利人路易斯·佩特罗斯(Luis Pedreros)原来是“李林点穴疗法”治好的病人,后来成为点穴疗法的“铁杆粉丝”,创立了智利、阿根廷、葡萄牙、西班牙拉丁美洲中医学院并任院长,在西方国家用点穴疗法和其他中医疗法,给中产阶级人士治病,因为西方国家相信并且有条件接受中医的基本上是中产阶级。
点穴疗法是个体户都能投资的产业,投资商应该纷至沓来,但事实上点穴疗法产业化目前是个冷门。这也意味着点穴疗法产业化,在我国是个待开发的蓝海。如果普及工作做得好,也许将来会出现很多点穴疗法社区医院和乡村医院,产生控股点穴疗法中医院的上市公司,象已经上市的爱尔眼科一样。
点穴疗法产业化需寻找法律出路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 (WHO)在《迎接21世纪的挑战》报告中指出:“21世纪的医学,不应继续以疾病为主要研究对象,而应当以人类健康作为医学研究的主要方向。”以发展人的自我痊愈能力和自我健康能力为目的之点穴疗法,其产业化顺应着世界卫生组织指明的方向。
虽然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鼓励点穴疗法产业化,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行医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可能成为点穴疗法产业化的拦路虎。
医学院毕业的人盯着主流医院,不愿意从事看起来有些另类的点穴疗法,有西医思维的人甚至不相信点穴疗法,因此,中国社会缺乏从事点穴疗法的人员。非医学院毕业的人,很难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如果从事点穴疗法,疑似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罪本质上是针对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人。点穴疗法本来就不吃药、不打针、不动手术,没有副作用,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损害,即使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对病人实施点穴疗法,也不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由于我国地方上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人们对此有疑虑。
要解决这个问题,推动点穴疗法产业化,需要寻找法律出路,严格区别点穴疗法与非法行医的不同。卫生或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出台专门的行政规章,或者与最高人民法院协商,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地方上若要保障点穴疗法产业化的发展,可进行地方性立法。这些规章、司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虽然不能改变法律规定,但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正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保障利国利民的点穴疗法产业化健康发展。
(作者为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法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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