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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医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相应的公正惩罚。消除伤医的根源,在制度上减少伤医现象的发生,是比事后惩罚伤医行为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社会效果更好的事情。

在伤医事件中,医生和护士是猝不及防的弱者。在医患关系上,患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如果患者在诊疗过程中遭受了不公平的医疗伤害,又缺乏合法有效的救济渠道,回过头来报复医院,就形成了“医伤”与“伤医”的强盗逻辑和恶性循环。需要医疗监管当局在健康和医疗领域奉行市场和法治逻辑,制订和执行医患关系进入良性循环的规则。

首先,用自由市场竞争机制激励医学关注健康而不是疾病。引导注重人的健康的预防医学与针对人的疾病的治疗医学齐头并进,支持有几千年历史传承的中医和进入中国一百多年的西医公平竞争,鼓励副作用更小的非药物疗法挑战主流的药物疗法,防止医疗领域成为计划经济的最后一个堡垒,伤医现象将倒逼中国调整医改方向,治疗“以药养医”的体制顽症。

其次,法律监督医生的权力腐败行为。流行音乐天王迈克尔·杰克逊因药物中毒导致心脏骤停逝世,他的私人医生被判过失杀人罪。医生掌握着关系病人健康和生命的巨大权力,诊疗行为是一种绝对权力,世界各国都用严格的法律监督医生权力腐败,但中国只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对医生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中,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而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系统自我鉴定,自然偌大一个中国每年鉴定不出多少医疗事故,《刑法》对医生的监督形同虚设。在《刑法》修正案中增加几项对医生诊疗行为的监督,防范医生为了牟利而对患者过度诊疗等腐败行为,有利于减少伤医事件。

再次,医疗机构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中国大陆应学习借鉴台湾20多年的成功经验,用公立医院民营化的方式,先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继而防范伤医现象发生。

(作者为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财经法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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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刘兴成

师刘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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